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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再出新政 川企热盼尽快落地

发布日期:2016-03-02 10:33  作者:张宏利   浏览次数:4315

车网中国 综合新闻 2016年春节刚过,新能源车生产在经历了1月短暂环比增速下滑后,就迎来了温暖的政策“春风”。

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以结构优化推动绿色发展。其中,首先要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二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四是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品质;五是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
 

面对新政,新能源企业无不拍手称好,3月1日,记者在采访我省的一些新能源相关企业后发现,他们对政策落地也有一些执行层面的建议。
 

建议一:充电桩可建公共平台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会议提出的5项措施中,对新能源整车的补贴已不再是重点,更加注重新能源的核心部件电池的突破以及后续充电桩的基础设施建设,而这正是之前一直阻碍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堵点”。作为我省最具规模的充电桩企业,四川泰坦豪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汤金刚感到备受鼓舞,他表示,因为此前地方的一些补贴政策基本都是以建设数量进行补贴,造成的后果就是建好的充电桩并未真正投入使用,设备折耗严重。这次提出将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能规范很多企业骗取补贴的行为。同时,国家提出了减免充电服务费用,这对于目前受困于盈利模式的充电桩企业而言,无疑都是利好。
 

但汤金刚也表示,尽管有政策的鼓励,充电桩的普及依然面临充电桩建设主体和资金两大瓶颈。他告诉记者,想要在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场等对大众具有宣传推广作用又具备实际作用的公共区域建设充电桩,目前的建设主体很不明确。由于政府、业主、开发商、物业和电网企业的责权利没有明确,现状就是说起来是谁都可以建,实际结果是谁都难建。充电桩的建设需要一个公共资源平台,这样才能便于老百姓去充电去结算。这个公共资源平台就需要政府来出面选择和建设。公共平台一旦建成,所有的充电桩企业都可以进入,大家顾虑的充电费结算就可以得到解决。消费者充电后可以选择两种便捷的方式支付,一是类似公交卡的充值卡,二是直接网络平台支付,企业只需要和这个平台结算即可。
 

建议二:地方补贴发放可提速“国家推出的这个政策是一套组合拳,可以称得上是目前最完善、最有效的政策。”成都雅骏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永军对历年的新能源政策都烂熟于心。而这套组合拳中,让范永军最兴奋的就是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以及放松限行限购等管制措施,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
 

范永军坦言,其实在对新能源物流车不限行这一点上,成都在全国是做得最好最彻底的,但是,地方保护主义在许多城市都存在,设置各种门槛,补贴只针对本地产的车型。中央的政策能否全面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到。
 

实际上,企业面临的困难还远不止这些。范永军以成都举例说,地方政府对新能源车补贴都是国家补贴清算结束后才进行发放。以雅骏新能源物流车为例,每辆车可享受地方补贴8.1万元,按一年销售1000辆计算,企业需要垫付的总金额达到8100万元,而企业只能等到次年的6、7月份才能领到地方补贴。企业在销售中已经先行垫付这个补贴,垫付周期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压力都非常大。同时,充电桩建设政策严重滞后,企业为了打开市场,在政策出台前自行垫付了大量资金建设充电设备,这方面还没有补贴政策。范永军说:“我们真心地希望地方政府在新能源政策落地的时候能考虑到这点,给予企业适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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