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3日“数智论坛:探索智能时代前瞻技术和创新产品的实现路径”中,中汽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兆发表了题为“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总结与展望”的演讲。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包括线上的朋友,特别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向大家介绍我们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研究的一些思考以及工作进展、后续的工作计划。第一个方面是标准化视角下的智能网联产业发展,从标准化工作者的角度看我们的技术和产业。第二个方面是标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与国际协调。第三方面是我们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后续的工作重点。
首先是从总体上来看,智能网联汽车已经进入了一个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我们的工作重点或者产业关注的重点已经从测试示范向商业化的应用过渡。我们也注意到,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越来越多地在车辆上得到应用,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我们的自动驾驶正在从测试示范阶段向商业化试点进行探索,已经有一些新的产品获得准入,我们的政府部门也在创造条件,使我们的产品得到更好的应用。
第二,各国政府都在加速构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通过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实施、引导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发展。这两天有一个新的文件公布,欧盟在8月26日针对高级别的自动驾驶或者完全自动驾驶出台了批准文件,这个文件关注高级别的自动驾驶,而且假设了一种场景,就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完全的无人驾驶,提出了相关管理制度。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也发布了联邦机动车管理标准,也是针对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提出的,它允许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不配备方向盘等传统控制装置。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积极的措施。
我们国家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部门,也是在有序出台相关的政策,积极支持、分阶段引导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和产品应用。在2018年的时候,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联合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放开了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为我们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空间。
第三,在2021年7月份,三个部门对这个文件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考虑的不仅仅是测试,还需要通过示范应用,鼓励企业针对智能网联或者是自动驾驶进行一些运营模式方面的探索。在同期,也是在8月份,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这个意见提出了未来我们国家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的基本思路和框架。今年4月的时候,市场总局也跟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监管文件。中央部委也在陆续出台各种政策。
各个地方也结合本地的情况,来落实中央部委的相关政策,出台本地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其中值得注意的就是今年7月份,深圳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这是我们国家有关智能网联汽车的一个专门法律,应该也是第一部,这个也在行业内引起了很大反响。
第四,首批联合国法规进入了实际应用法规,法规体系架构日趋完善。联合国在2018年正式成立了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制动底盘的法规,2020年首批发布了三项基础法规。2021年,又出台了相关解读文件,目前这个法规已经进入实际实施的阶段。各个缔约国也在陆续实施这三个法规,我们也在积极的跟踪研究。
第五,以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核心载体,我们国家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车联网的总体标准方案。2017年开始,我们国家陆续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车辆的智能管理、智能交通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标准体系,这些标准体系文件的发布,使得我们行业对未来的标准走向有了清晰的认识,也更好地支持和指导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第六,智能网联汽车标准需求来源多样,整个标准工作还处于快速增长期。现在来看,智能网联汽车的标准体系大致处在三个阶段,目前是快速增长期,还有一个达成期,我们的整个标准体系成型,需求基本是相对平稳的状态,我们会修订完善、提升相关的标准。
下面报告一下智能网联汽车的标准体系建设及参与国际标注法规协调做出的贡献。
第一,我们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建设目标,初步建立起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和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的建设,在国际上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在6个细分领域报批和发布的标准有39项,为推动标准体系的建立以及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我们还开展了31项标准需求的研究工作。在这个过程当中,组织了40多次研究实验。在这也感谢我们行业里,包括企业、检测机构、高校对我们的大力支持。
第二,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方面,我们稳步推进相关标准的研究,重点是满足政府管理和行业应用的实际需要。我们有标准被纳入7258强制实施,也有标准纳入了政府的部门管理。还有一些部门是结合企业的自主新技术、国内实际需要提出的,也在国际上填补了相应空白。同时我们也积极参与联合国的法规协调,积极推动联合国设立了一个先进驾驶辅助系统工作组。
第三,我们率先构建了自动驾驶标准体系。我们率先提出了满足全场景通用需求的自动驾驶技术标准,率先完成了自动驾驶场地实验和道路实验标准研究等项目。
第四,我们全面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筑牢信息安全技术底线。我们已经发布了汽车行业的首批5项汽车信息安全标准,也推出了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重点要应对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问题。考虑到这些标准,尤其它涉及到企业的管理体系变化,我们围绕信息安全和软件升级,积极开展管理体系的实行验证。我们也在探索推荐性国际标准示范应用,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第五,协同推进网联赋能标准研究,加强产业链关键技术协同发展和创新。在网联功能方面,我们跟通信行业一起推动LTE-V2X相关标准的推动和制定。我们聚焦芯片和软件、平台、应用,对上下游行业实现无缝对接。
第六,智能网联汽车或者自动驾驶的实现不是空中楼阁,需要有大量支撑,包括底层的芯片、传感探测、网联功能的基础部件,也包括保证未来行驶安全的环境可靠性,以及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的安全性等一系列重要标准,这些标准我们也是在加强整车层面相关功能类标准制定的同时也同步推进这些保障类的安全性标准制定。
第七,我们也在全面提升国际法规协调水平,积极主动为国际标准法规协调做贡献。我们部里的领导承担了主席的职能,同时也在联合国的小组当中,组织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相关法规的协调,由此也看到,我们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联合国的法律协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八,在ISO层面我们也是系统布局,全面关注它下属的各个小组,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分委会、专业小组的法规协调活动。我们与相关国家共同提出了一些新的项目,比如像雷达的、功能安全方面的,包括场景,这些是与国际同行一起,共同推进。
第九,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围绕标准全生命周期实现管理规划。第一是通过标准领航项目,加强关键标准的研究。第二是对接了解企业对标准化的多样性需求,开展一系列的需求研究,包括特定领域的总体需求,也包括具体标准的产品商品化的需求。同时我们也加强了标准全过程的管理,在标准起草小组的组织上,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让各方面的代表都参与进来,带动各方面积极性。在标准发布之后、实施前的关键节点,我们也尝试开展标准示范及试行的作用,为标准的真正实施做好准备。同时也要加强标准的监管和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根据技术和产业发展,能够及时修订我们的标准。
第十,适应国际合作新形势,探索标准国际间对话新模式。组建智能网联汽车国际专家咨询组,使外国的专家为我们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建设、标准的研究制定及相关政策建立实时提供建议。同时我们也借助这个窗口,向国外宣传制定相关标准的背景和考虑,避免产生一些误解、误读和误判。我们设立了一系列专业小组,支撑我们参与相关的国际协调活动,对国际的提案也是在小组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同时我们也配合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发展,每年举办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级标准法规论坛,这样更好地做好智能网联汽车的标准化工作。
第三方面是简单介绍一下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和我们的重点工作。
首先,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需求,因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新的需求,我们也继续进一步修订完善我们的标准体系。现阶段有几个特点,第一是先进感知与驾驶辅助技术商业化应用稳步提高。第二,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迭代,功能日趋完善。尽管它还不够成熟,还有很多问题,但它的发展很快。第三,网联通信功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场景越来越多,能够更好支撑和服务我们的生活。软件与芯片在汽车价值链中的贡献愈发凸显。数据资源在产品开发中的作用显著提升。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保障功能和作用也是受到各方的一致认可和重视。
针对新阶段的新需求,我们有一个感觉,就是我们的技术越来越成熟,我们的心态也越来越成熟,我们看待智能网联汽车包括自动驾驶技术越来越理性。未来要保证创新,也要保证安全,支撑政府的管理,又要服务企业的研发,同时还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生态的建设。
我们后续的重点思路还是推动多层次、多类型的标准协同联动,共同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新格局。我们开展一系列强标的制定,提升和保证汽车的安全性。我们要充分发挥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指导作用,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制定一系列的整车及部件标准。我们也会支持地方,满足区域和技术发展的地方标准,支持自动驾驶分区域的先行先试。在标准化的角度上,我们希望地方标准的出台一定要谨慎,避免形成各地标准的不同,对技术和产业发展反而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我们同时还会发挥团体标准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先行先试作用。另外我们也会结合国内研究的相关成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为国际标准法规协调做出中国贡献。
最后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计划,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要深入研究技术及产业发展新需求,持续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修订与完善。新的版本很快会出台。第二是加快汽车产品、产业管理支撑类标准研制进程,提升标准有效供给数量和水平。第三是围绕智能化、网联化功能及结构特征,系统评估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适应性。第四是贯彻落实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推动先进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融入标准。通过标准推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第五是强化标准的实施应用,开展标准实施应用效果评估、示范应用与创新实践等活动。第六是真正把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提升到与国内标准化同等重要位置,持续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第七,要依托官方、非官方的交流渠道,与国际国外标准化组织机构、企业保持密切交流合作。最后一个是适应智能网联汽车跨行业、跨领域融合特点,进一步扩大跨产业的协同与合作。
我们也希望通过我们的标准化工作,贡献汽车标准价值,服务产业的发展,以上是我的报告,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