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
二、对违法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实行治安登记管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得违规生产、使用和上路行驶;
四、立即向省公安厅汇报低速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问题,提请省政府开展违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治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最高车速在80km/h以下的纯电动汽车,区别于高速电动汽车。主要特点是车辆的可靠性、安全性、动力性等相对不高,因此也无法进入汽车产品公告。但是,由于它也具备了汽车的基本功能,能够满足特定的出行需求,再加上价格便宜,深受局部地区的用户的欢迎,比如山东、河北、河南等地。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约为34万辆,但低速电动车的产量以70万辆以上,仅山东就有35万辆;2016年1-7月,山东低速电动汽车的产量就达29万辆,同比增长53%,显示出旺盛的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常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却低于预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1-9月,全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为28.9万辆,虽然同比增长100%,但与以往的3倍的增速要下滑很多,并且距离今年年初的70万辆的目标相距甚远。
邦点评
小编曾记得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批示同意五部委《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求》,文中提到了政府下一步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思路: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一直游离在汽车行业“正规军”之外的低速电动车,这个政策的出现,让生产微型电动汽车的优质企业看到了希望。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36号建议的答复
但是话锋一转,公安部交管局突然发布了这个复函,态度坚决,措辞强硬。既给低速电动车定性了各种违法违规,又搬出提请国务院约谈督导来震慑山东省政府。
公安部此番表态,实属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