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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凭什么往往非机动车占便宜?看看交警怎么说!

发布日期:2017-07-14 16:43  来源:网络  作者:阿伟   浏览次数:98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是2000元,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保险赔付就可以了!
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即便你被撞了,没有责任,仍然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所以说,千万别和他们较劲。
说到这大家是不是觉得特别不公平,其实小编之前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在网上查了一下原因:一是考虑到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不管怎样,汽车速度快,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程度高,法律以人为本,为了让非机动车的一方人身安全得到保护,所以这么规定,让汽车驾驶员能够更加小心。
 
二是考虑到弱势群体利益,一般来说汽车车主经济实力要比电瓶车车主好一点,而且汽车有保险,让汽车承担责任更能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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