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补充规定:责任明确,追罚有据
发布日期:2017-01-05 22:39 来源:资讯报道 作者:亓习雨 浏览次数:319
在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月3日),四部委对外界披露了对《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的补充规定,明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各环节责任。此次发布补充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补贴申领各环节的责任和责任部门甚至责任人,一旦后续查实骗补、违规谋补、过度套补现象时,惩处各环节部门和个人有明确依据。
七家车企/三个高管因骗补付出代价,暂未见政府官员担责
从1月21日开始,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启动骗补调查开始,到国务院办公厅组建督察小组,今年上半年国家层面先后组织了三次调查。
9月8日,财政部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情况,吉姆西、苏州金龙、五洲龙、奇瑞万达、少林客车五家企业被抓了典型案例。发布骗补名单不久,行业内就开始流传一份涉及面更广泛的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多达93家。多数企业分别涉及有车无牌、有车缺电、标实不符、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终端用户闲置等问题,累计车辆达到76374万辆,金额超92.7亿。
10月-12月,财政部陆续对重庆恒通、重庆力帆、深圳五洲龙、苏州金龙、河南少林、奇瑞万达七家骗补车企作了处罚。
解读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补充规定:责任明确,追罚有据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对骗补付出代价的只有车企,而个人被罚的只有苏州吉姆西董事长杨水平,还有该公司两位高管和1位车管所人员被逮捕。暂未见地方政府和国家监管部门及官员对此事件承担任何后果。
明确责任,追责有据
为了弥补漏洞,四部委在新政发布后不久,对外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是对《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作的补充规定。这一补充规定,在四部委新近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方案中关于生产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惩罚机制的条目高度一致。只不过新政对企业、官员各自承担的责任更明确、具体。
解读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补充规定:责任明确,追罚有据
在2016年之前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里,并未见这么详细,严厉的规定。此次规定对那些想要骗取、挪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企业或个人,对那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政府部门及官员起到震慑的目的。
随着骗补事件的平息,补贴新政的出台以及补贴资金申领、分配、使用环节责任人的明确,未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将健康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