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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 2017年前免购置税

发布日期:2016-10-31 11:55  来源:网络  作者:星耀   浏览次数:422

 车网中国讯: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优先发展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公务用车领域。
在充电基础设施领域,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在财税补贴方面,除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贴外,还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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