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车辆购置税征缴资料将精细精简
发布日期:2016-10-06 16:02 来源:资讯报道 作者:亓习雨 浏览次数:376
今年10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简称“车购税”)征收管理有关资料有调整,包括免税车辆重新申报车购税的资料区分3种情况提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办理免税手续时,不用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等等。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下月起申报车购税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中,当内地居民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的发证机关与车辆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纳税人在申报时需同时提供的资料有变化,从原规定的“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改为“车辆登记注册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书”。此外,进口车辆需提供的车辆合格证明资料中增加《车辆一致性证书》。
针对免税重新申报的车辆所需提供的征管资料、完税证明补办的车辆所需提供的征管资料也有修订;针对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办理免税手续的,无须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具体办理车购税的资料调整,车主可向当地车管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