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消息,交通运输部昨日发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该规范规定,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点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得通过电召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
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显示,为落实《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2016年第60号令)有关要求,提高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经营者、服务人员、 运输车辆、服务站点、驾驶员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指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但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点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指挥,按顺序排队候客,不得通过电召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
同时要求,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的拒载行为。也就是说,新的《规范》依旧对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拒载问题作出明确规范。
官网显示,征求意见稿可于10月20日前反馈给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