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拟奖励地方推广新能源车 奖金最高2亿
发布日期:2015-12-17 10:17 来源:综合报道 作者:七羽 浏览次数:3896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奖励范围面向全国,未来五年,中央财政将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较大、充电基建设施较为完善的省(市、区)发放奖金,这些奖金将专门用于充电设施完善、改造升级与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其中,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的奖励标准最高,2016年只要这些省市完成了3万辆的推广目标,即可获得9000万元的奖励,超出部分奖励最高可达1.2亿元。到2020年,奖励门槛为7万辆,每辆奖励12600元,每增加6000辆,增加奖励资金110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封顶2亿元。
《通知》显示,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2016至2020年,只要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都将会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
《通知》要求,各地编制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案,要在2016年3月底前报送五部门备案。
《通知》表示,奖励标准主要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奖励资金获得的越多。不过,《通知》指出,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不允许用于平衡地方财力、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运营补贴,且原则上不能与地方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交叉重叠支持同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