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经常开车的盆友肯定碰到过偶尔忘带驾驶证的情况,那么如果此时被交警拦下会怎样处理呢?有人说会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也有人说“扣1分”就行,到底没带驾驶证会接受怎样的处罚,一起来看看正解吧!
忘带驾驶证的正确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对于忘带驾驶证的这种情况,只能算“没带证”并不等于“无证”,所以并不能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不会拘留当事人,只是暂时扣留车辆,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章,扣1分,处警告或者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其他违章,根据其违章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提供不了驾驶证(即没有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哪些情况属于“无证驾驶”呢?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属于无证驾驶吗?
1. 我是C1驾驶证,却驾驶了A或B的准驾车型?
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也不属于“无证驾驶”,而是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但会扣12分,罚款 200——2000 元。
2. 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但不足一年并未注销又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不会注销驾驶证,驾驶员只需在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换领新证即可延续驾驶证有效期。在换领新证之前开车上路,并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对这种情况的处罚是“只罚款,不扣分”。
3. 驾驶证被注销(超过有效期一年但未去换新证的)仍继续驾驶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关于"驾驶证注销"的规定,驾驶证到期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有效期满却不换新证超过一年,则驾驶证被注销;因以上情形被注销驾驶证不超过两年时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则可以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
因此,在驾驶证注销期间开车,同样不属于“无证驾驶”,也不会被拘留,但却要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
因此,开车一定要携带驾驶证,另外没有驾驶证或者已经被吊销驾驶证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继续驾驶车辆,不然会得到严厉的处罚。